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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交叉培育研究项目与创新团队研究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3-30  字体:[增加 减小]  

  

  校科字〔2015〕7号

  为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团队建设,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1号)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交叉培育研究项目鼓励学科交叉,在高起点上提出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挑战性的研究课题,旨在支持为争取国家重大研究任务而开展的前期孵化性研究工作、学科交叉或能够促进新兴学科创建的开创性工作以及其它具有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创新团队研究项目支持基础良好、方向明确、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研究计划且以青年教师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旨在培育和推进一批科研团队成为省部级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等,使一批优秀青年科技骨干成长为高层次杰出科技人才。

  一、项目设置

  交叉培育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

  交叉培育研究项目及创新团队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结题时间一般为结题当年10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类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参加工作二年(含)以上的本校青年教师;

  2.申请人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行为记录;

  3.申请人没有在研的校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

  4.项目执行期内,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要的工作时间、人力和物力等条件给予保障;

  5.项目有新颖的学术思想,不重复申请人和他人过去的相关研究工作。

  (二)交叉培育研究项目申请人同时还应具备的条件

  1.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提出的创新思想的理论依据充足,得到同行权威专家肯定。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在学校组织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申报规定期限内,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按统一要求的表格填写,要求条理清楚,表述明确,文字简明扼要。

  2.经各单位(学科)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指导小组集中评审推荐,主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报送科发院。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文件2份)、单位推荐意见。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应附上与申请项目选题相关的查新报告。

  3.科发院或相关被委托单位,依据“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资助方案在校内公示且无异议后经审批下达。

  本类项目的统一编号序列组成为:交叉培育研究项目:“年份IIXXX(3位数字)”,创新团队研究项目:“年份IIIXXX(3位数字)”。

  四、实施与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1号)规定及各类项目当年通知具体要求执行。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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