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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新教师与自由探索研究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3-30  字体:[增加 减小]  

  

  校科字〔2015〕8号 

  为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团队建设,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1号)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新教师研究项目支持新引进的首次担任高校教职的博士(后)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研究活动,旨在提高新教师科研创新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为新教师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其它类型的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自由探索研究项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水平、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旨在培育发展青年教师创新能力,鼓励他们积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为学校科研发展储备青年人才。

  一、项目设置

  新教师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自由探索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新教师与自由探索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结题时间为结题当年10月31日。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新教师与自由探索研究项目资助对象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后)来校担任全职教师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其中新教师研究项目资助对象为新引进的首次担任高校教职的博士(后)人员,自由探索研究项目资助对象为本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

  申报条件包括:

  1.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申请人未承担学校其它类型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

  3.项目执行期内,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要的工作时间、人力和物力等条件给予保障;

  4.自由探索研究项目优先支持正在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相关科研项目的申请人。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在学校组织的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的集中申报期内,申请者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按科发院提供的统一表格填写,要求条理清楚,表述明确,文字简明扼要。各单位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指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2.科发院或相关被委托单位,依据“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资助方案在校内公示且无异议后审批下达。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设置统一编号序列。新教师研究项目:“年份IVAXXX(3位数字)”,自由探索研究项目:“年份IVBXXX(3位数字)”。

  四、实施与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1号)规定及各类项目当年通知具体要求执行。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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