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为我国国防建设服务,规范我校国防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国防科技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军工部门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防科技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型号研制项目等。项目来源主要包括: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总后勤部、总参谋部,陆军、海军、空军等各军兵种以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下达我校的各类计划项目。
(二)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核工业等各集团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
(三)上述各部门所属军工科研院所、基地、军工院校、部队及其他单位委托我校横向协作的各类国防科技项目(简称军工委托项目)。
第三条 国防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是组织项目申报、合同签订、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以及成果管理(成果的验收、鉴定、登记、报奖等)。
二、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四条 国防科技项目实行学校与学院、所、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单位)两级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国防科技研究院负责学校国防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编制学校国防科技项目规划、项目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等报告。
(二)组织军工质量管理体系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等资质的申请及报批。
(三)制订(或修订)国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四)联系和沟通各类国防科技项目渠道,为各基层单位及广大科技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并组织好项目的申报、落实和合同签订。
(五)负责国防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上报(或通报)。
(六)负责组织国防科技项目申请验收(鉴定)、成果登记及申报成果奖励。
第六条 基层单位是学校承担国防科技项目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国防科技项目的申报、合同的洽谈、技术审查及实施。
(二)负责为国防科技项目提供实验室(涉密项目须提供保密要害部位)、仪器设备、科研人员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三)协助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及委托单位的要求,组织和督促项目组按时报送有关项目的各种材料。
第七条 国防科技项目负责人由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担任。在项目合同执行期间,拟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接受学校及基层单位对其项目的管理,并负责所承担的国防科技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写国防科技项目的申报材料和立项合同。
(二)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具体组织项目实施。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军品用户及学校的要求,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四)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验收,负责准备项目验收、鉴定、成果登记及申请奖励所需材料。
三、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八条 申报各军工主管部门、军工集团公司等下达的计划项目时,应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指南或计划及建议,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申报程序进行申报,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任务书”、“合同书”等相关申报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格式要求,经申报者所在基层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国防科技研究院审定后统一申报。
第九条 军工委托项目由国防科技研究院会同基层单位组织对外洽谈及签订科研合同(或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技术合同以及对外订立委托加工、转委托部分研发任务等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
第十条 鼓励校内基层单位联合承担国防科技项目。对跨学院(所、中心)项目,由国防科技研究院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项目立项后,由牵头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国防科技研究院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国防科技项目合同(协议)经批准生效后,基层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署《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保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3),明确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 国防科技项目启动后,基层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见附件4),并认真开展相关研制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有关部门或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的具体要求,及时填报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展报告及其他书面材料,由国防科技研究院统一上报。
第十四条 国防科技项目研制现场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保持研制生产、检测现场整洁、有序、卫生,满足研制生产需要。
(二)研制生产及检测设备按规定保养,使用后及时清理废弃物等。
(三)原材料、半成品、配套设备、工艺装备等合理放置。
(四)待加工品、待检品、合格品等进行分区管理。
(五)保持研制生产现场的技术文件现行有效。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计划任务或项目合同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原定技术指标或合同、协议规定。确因客观因素必须发生变更的,须经基层单位、国防科技研究院审查并书面报告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方,经同意后方能变更。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因出国、退(病)休、调离、攻读学位或长期进修、学习等不能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时应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项目负责人变更原因,经本人及新任项目负责人签字,由相应基层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国防科技研究院,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必要时,需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时,做好研究工作、研究经费、仪器设备等交接工作。
第十七条 国防科技研究院与各基层单位对国防科技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对因主观原因或失职而延误进度,造成严重损失和损害学校信誉者,在一定期限内取消项目组主要成员继续申报各类国防项目的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国防科技项目的经费,按照计划用款、超支自负的原则,实行按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各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国防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管理规定办理,不得任意截流、挪用和挤占。
第十九条 国防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决算及结题结账,按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管理执行。对属于国库集中支付拨款的项目,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安排支出。
第二十条 需要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的项目,根据项目下达部门或委托方的相关规定要求,由相关审计机构或学校审计处出具审计报告。
五、项目结题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军工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项目完成后,应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或成果鉴定。项目组撰写并提交验收或鉴定材料,国防科技研究院根据项目合同书、计划任务书和批准文件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鉴定。
第二十二条 军工委托项目完成后,可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采取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等形式结题。以验收方式结题的项目,由项目委托方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同时,项目组按合同约定继续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并负责催办结清委托方未付清的经费。
第二十三条 鉴定、验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书;研制工作报告;研制技术报告;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查新检索报告和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 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组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书、技术合同(协议)、技术方案论证、可行性分析报告、原始实验记录和工作记录、年度(阶段)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查新检索报告、国防报告、验收报告、论文、技术条件、图样资料、专利证书和鉴定证书等。涉密项目组按《武汉理工大学涉密国防科技项目结题流程》(见附件5)完成相关审批后,国防科技研究院方可办理该项目结题。
六、成果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国防科技项目在研制过程中,应根据研制情况积极申报国防专利,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如期完成的国防科技项目应积极组织成果鉴定和申报国防科技奖励。项目成果鉴定完成后,由国防科技研究院统一办理成果登记手续。国防科技成果报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防科技成果管理有关规定,由国家下达的国防科研任务,其成果所有权归国家。若成果需转民或推广使用,需经国防科技研究院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保密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所有国防科技项目相关部门及人员均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学校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十九条 国防科技涉密项目的研制、生产场所应按《武汉理工大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军品、民品共用的试验场所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的,应制订专项保密工作方案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三十条 国防科技涉密项目的研究工作均须在保密要害部位中完成。尚未建设保密要害部位的科研人员拟承担涉密项目时,应通过挂靠或新建的方式落实保密要害部位;选择新建保密要害部位者,在基层单位承诺建设保密要害部位后,国防科技研究院方可签订项目合同。
第三十一条 新立涉密项目所在保密要害部位经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同时涉密项目课题组按学校保密规定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一)定密审批。
(二)涉密人员(含涉密研究生)审批、签订各级各类保密责任书,并完成岗前保密教育。
(三)保密要害部位审批。
(四)涉密信息设备审批,建立涉密人员使用的信息设备台账。
(五)建立办公自动化台账。
涉密项目组按《武汉理工大学涉密国防科技项目启动流程》(见附件6)完成相关审批后,国防科技研究院对该项目启动下账,正式立项。
第三十二条 国防科技项目的密级由项目批准部门或委托单位确定。国防科技涉密项目研制过程中产生的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年度报告、工艺文件、图纸、结题报告、鉴定资料等材料必须及时做好定密工作。
非密国防项目或密级尚未确定的国防科技项目,其项目信息均应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计算机上处理,确保国防科技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防科技涉密项目产生的密品、密件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国家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第三十四条 申报国防专利之前必须按程序对该专利进行定密,经批准后正式申报。国防专利的撰写工作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完成。
第三十五条 拟申请涉密项目的研究人员必须确保自己知悉的国家秘密安全。非涉密人员查阅涉密指南时,必须持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查阅申请,同时查阅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查阅;拟申报涉密项目的研究人员必须填报《武汉理工大学申请国防科技项目审查表》(见附件7),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
第三十六条 项目组撰写的涉密项目资料必须在项目组或所在单位设立的涉密计算机上完成。对于拟从事涉密国防科技项目研究且其单位及项目组没有设置涉密计算机的研究人员,必须在国防科技研究院设置的专用涉密计算机上完成相关资料的撰写及存储工作。涉密资料必须及时定密。
项目申报或前期交流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文件,按申报书或合同(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对于申报未获批准(或最终未签订委托项目合同)的项目产生的涉密资料(包括计算机硬盘和相关存储介质),由申报者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毁手续。
第三十七条 国防科技项目组成员及有关人员,未经项目批准部门或委托单位同意,不得将研究成果、研究论文、技术方案或实验数据等公开发布或发表。
八、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与国家及有关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及有关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国防科技研究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原《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03〕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合同审批表
2.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转委托合同审批表
3.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保密工作责任书
4.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
5.武汉理工大学涉密国防科技项目结题流程
6.武汉理工大学涉密国防科技项目启动流程
7.武汉理工大学申请国防科技项目审查表
附件1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合同审批表
QR720-02表 年 第 号
|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目名称: □项目密级:□机密 □秘密 □非密 □本人确保项目按期实施和验收,具体负责项目有关的保密工作。 □本项目是否存在外包合同:是 否 对外包子项目,本人负责外包子项目的保密和质量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结题验收之后及时做好相应资料的归档工作 本人及本课题组严格履行上述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基层单位意见 |
审核内容 |
□技术合同(协议)格式、内容审查 □涉密合同保密问题审查 □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风险问题规避 □产品质量及相关进度要求 □本部门负责督促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
|
|
审核意见 |
□同意该项目立项,并保证履行相应职责。 □本单位承诺落实并协助建设保密要害部位。 科研负责人签字: 保密责任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质量办 意见 |
□产品质量及相关进度要求 □本部门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跟踪和管理。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国 防 科 技 研 究 院 |
项目办意见 |
□技术合同(协议)格式、内容审查; □涉密合同保密问题审查; □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风险问题规避;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保密办意见 |
(涉密项目填报) □ 建立或挂靠保密要害部位 □ 完成涉密项目启动相关工作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处领导审核意见 |
本人已针对上述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同意该项目按 类项目立项。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件2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转委托合同审批表
|
项目名称 |
|
原项目名称 |
|
原项目 编号 |
|
|||||||
|
原项目委托单位 |
|
本项目受托单位 |
|
|||||||||
|
起止年限 |
年 月—— 年 月 |
|||||||||||
|
本合同经费 |
万元 |
原合同到款经费 |
万元 |
|||||||||
|
合同类别 |
□委托测试 □委托加工 □合作转拨 □其他 |
|||||||||||
|
项目负责人 |
|
所属学院(所、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
学院 (中心、所) 审查 意见 |
(审查内容:1、原合同有无相关规定;2、经费出处;3、合同有效性) 签字: 年 月 日 |
|||||||||||
|
国 防 院 意 见 |
项目办 审查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领导审查审批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学校审批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说明:此表由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后,应连同合同文本、原合同文本、一并存档备查;原项目名称用校内编号。此表用于委托非涉密项目。
附件3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保密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国防科技项目的保密管理,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增强保密工作责任感,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按照责任到人的岗位原则,设定本保密工作责任书。责任书一经签署,项目即正式启动。
国防科技项目: ,下达部门或单位: ,项目类别: 。
现针对上述项目签订国防科技项目保密工作责任书。
一、 项目负责人对承担国防科技项目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
二、 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保密责任人应严格控制涉密人员范围,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教育参加本项目的研究人员遵守和执行国防科技项目保密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 在项目保密期限内,若发现项目组未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管理要求,国防科技研究院有权要求责任人改正,或停止项目负责人行使权利。如因泄密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四、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国防科技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及基层单位各一份。
项目负责人: 院、所、中心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
项目登记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手 机 |
|
||||||||||
|
承担单位 |
|
项目来源 |
|
住宅电话 |
|
|||||||||
|
项目类别 |
|
项目密级 |
|
办公电话 |
|
|||||||||
|
拨款单位 |
|
协作单位 |
|
小 灵 通 |
|
|||||||||
|
经 费 |
合同额 (万元) |
经费实到情况(万元) |
E-mail |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
|
|
|
|
|
|
|
研究地点 |
|
|||||||
|
项目组成员 |
负责人 |
排序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职 称 |
项目分工 |
课题组成员涉密情况 |
|||||||
|
涉密审查情况 |
涉密等级 |
涉密期限 |
||||||||||||
|
1 |
|
|
|
|
|
|
|
|||||||
|
主要参加者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7 |
|
|
|
|
|
|
|
|||||||
|
8 |
|
|
|
|
|
|
|
|||||||
|
9 |
|
|
|
|
|
|
|
|||||||
|
10 |
|
|
|
|
|
|
|
|||||||
|
项目内容简介(150字以内) |
起止时间( — ) |
执行情况 |
||||||||||||
|
|
研究结点 |
结点1: |
|
|||||||||||
|
结点2: |
|
|||||||||||||
|
结点3: |
|
|||||||||||||
|
结点4: |
|
|||||||||||||
|
验收或鉴定: |
|
|||||||||||||
|
项目档案管理 |
1、合同书 |
|||||||||||||
附件5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国防科技项目结题流程
请涉密项目组按照国防科技研究院所选打“√”栏完成如下审批工作,并经相关职能部门签章确认:
□武汉理工大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审批表/申请保留要害部位的报告
保密办签字: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载体移交清单(文档)
国防院签字: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载体移交清单
□涉密计算机硬盘
□网络设备与外部设备
□涉密存储介质
□安全保密产品
信息安全监管部签字:
保密办签字: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人员脱密、密级变更审批表
保密办签字:
人事处签字:
本项目已完成上述工作,符合项目结题要求,同意结题。
国防科技研究院
年 月 日
附件6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国防科技项目启动流程
请涉密课题组按照国防科技研究院所选打“√”栏完成如下审批工作,并经相关职能部门签章确认:
□武汉理工大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审批表 保密办:
□武汉理工大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责任人责任书 保密办: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事项确定、变更和解除密级审批表 保密办: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审批表(教工) 保密办: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审批表(研究生) 保密办: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岗位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人事处: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岗位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人事处:
□涉密人员岗前保密教育培训记录 保密办:
□武汉理工大学涉密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审批表 信息安全监管部:
□武汉理工大学信息设备台帐 信息安全监管部:
□计算机台账
□网络设备与外部设备台账
□存储介质台账
□安全保密产品台账
□武汉理工大学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帐 保密办确认: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 国防院确认: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合同审批表 国防院确认:
本项目已完成上述相关审批工作,符合项目启动要求,同意启动下账。
国防科技研究院
年 月 日
附件7
武汉理工大学申请国防科技项目审查表
|
项目申报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项目类别: 项目拟定密级:□机密 □秘密 □非密 项目组主要人员情况表
若该项目获得批准,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研究任务。 项目申报责任人: 年 月 日 |
|||||||||||||||||||||||||
|
涉密项目保密承诺 |
本人承诺:1、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控制知悉范围;2、本项目所有申报文件均在(请选择:□本课题组□挂靠课题组□国防院)涉密计算机上生成;3、申报资料按拟定密级进行标示和管理。若本项目未获批准,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销毁本项目申报资料;若本项目获得批复,本人将根据学校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涉密审批工作。本人愿对因本人及项目组成员造成的泄密后果负全部责任。 责任人(承诺人): 年 月 日 |
|||||||||||||||||||||||||
|
基层单位审查意见 |
(技术方案可行性、已有基础及队伍情况、相关科研条件和保密部位落实情况等):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
国防科技研究院审查 意 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