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机构

科学技术发展院(先进技术与装备处)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10-09  字体:[增加 减小]  

1、负责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组织落实。

2、负责学校科技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研究与制订。

3、负责学校纵向科技项目和横向GF项目的申报(洽谈)、合同(任务书)签订与过程管理。

4、负责学校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科研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学校科技报奖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7、负责学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及装备承制资格等资质的申请与建设管理。

8、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校科协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学校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负责学校学术期刊的归口管理。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以及上级机关布置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