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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院首问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2-06-28  字体:[增加 减小]  

            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的持续发展,科技发展院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在接待来人来访时,做到问到谁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

        一、凡来人办事、来电话咨询时,接触的第一位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及以上人员同时被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办事人,对办事人所提问题必须负责地予以解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抓紧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做好联系、介绍、引荐和接转工作,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回绝。

        三、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如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向办事人告知需要补充的手续、材料及要求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

        四、对确实不属于科技发展院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说明,如知道承办职能部门的,要告知办事人。

        五、以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等方式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必要的奖、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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